电气灭火及其注重事项
1 先断电后灭火
1.1 停电时,应按规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严防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在火场内的开关和闸刀,由于烟熏火烤,其绝缘水平可能降低,因此,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
1.2 切断带电导线时,切断点应选择在电源侧的支持物四周,以防导线断落后触及人体或短路。切断低压多股绞线时,应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分相剪断。非同相的相线、零线应分别在不同部位剪断,以防在钳口处发生短路。
1.3 需要电力部门切断电源时,应迅速联系,说明情况。切断电源后的电气火灾,多数情况可按一般性火灾扑救。
2 不切断电源灭火的安全措施
发生电气火灾,一般应设法断电。假如情况十分危急或无断电条件,就只好带电灭火。为防止人身触电,带电灭火时应注重安全。
2.1 带电灭火时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例如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干粉灭火剂。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剂和喷射水流类导电灭火剂。
2.2 扑救人员及所使用的导电消防器材与带电部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3 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灾时,在室内,扑救人员不得进入距故障点4m以内范围;在室外,扑救人员不得接近距故障点8m以内范围。如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靴,需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2.4 对架空线路或空中电气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大于45°,并应站在线路外侧,以防导线断落后触及人体。